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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对医院设计带来哪些变化与影响?

筑医台资讯 筑医台资讯 2022-03-23


最近,业内都在谈论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时隔十年,中国医院建设无论从规模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亟需新的标准与之相对应。标准的更新不仅是对医院建设提出符合实际需求的各项指标,还是满足未来医院发展对新技术、智能化等医院各项建设指标的新需求。


通过2008版(以下简称“旧标准”)与2018版(以下简称“新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对比,从医院设计的角度出发,看看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 香港澳华医疗产业集团董事长 郭良


旧标准

新标准

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可分为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九种。

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张床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899床、900-1199床、1200-1500床及以上6个级别。


新标准中去除了“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及“适用与建设规模在200-1000床”等文字,同时增加了床位数的级别,适应了中国医院规模化发展的需求。


以前大型综合医院的床位数是以服务人群数量为指标,对床位数限制较多。现在的大型医院已经转变为以医疗品质为主,很多大型综合医院一床难求。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不断深入实施,大型综合医院的功能将主要集中在急诊、手术和住院等板块。新标准可以让医院更实事求是地确定床位数规模,满足病人的需求。


旧标准

新标准

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 

承担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

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设备组成。场地包括建设用地、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

建筑设备包括电梯、物流、暖通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智能化设备、动力设备、燃气设备等。

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还应包括相应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设施。


新标准中,除了旧标准中的七项项目构成,增加了建筑设备、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同时将“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修改为“还应包括相应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设施”。这两条对我们今后医院设计的指导意义很大,因为在以往的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阶段,物流系统等经常被遗漏,同时对这些设备所占用的面积也考虑不足。在以前的医院设计中室外活动场地很少设置,预防保健没有被要求纳入建筑设施中,新标准为今后这些指标的纳入提供了依据。


遗憾的是,在新标准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及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中,没有把物流等需要较多面积的新增项目列入指标。


旧标准

新标准

部门

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急诊室

3

门诊部

15

住院部

15

医技科室

15

保障系统

15

行政管理

15

院内生活

15

部门

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急诊室

3-5

门诊部

12-15

住院部

37-41

医技科室

25-27

保障系统

8-12

行政管理

3-4

院内生活

3-5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各类用房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始终是困惑医院领导和建筑设计师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后续的设计过程中,主管单位往往将这个比例当作标尺,极大地限制了由支付体系、经营模式、专业设置、环境品质、治疗方式、服务人群等不同而形成的医院差异化设计。


具有积极意义的是,新标准将急诊室的比例上限提高到了5%。事实上,现在大型综合医院急诊部的比例都已达到或超过这一比例。另外,对其它部门的比例也给出了一定的调整范围,调高了住院部、保障系统及院内生活的比例上限,给未来医院的品质、智能等方面的提升提供了设计依据。


旧标准

新标准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50㎡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开展动物实验研究的综合医院,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动物实验室。

   

开展国家级重点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按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每个3000㎡增加相应的实验用房;承担国家、国际重大研究项目的综合医院,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单独报批。


在我们设计的大型综合医院中,院方对科研用房非常重视。很多承担国家重点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就发现实验室的面积无法满足。新标准增加了国家重点实验室每个3000平方米的指标和国际重大研究项目可以单独报批的内容,将对今后大型综合医院的研究规模和临床转化应用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和变化。


旧标准

新标准

未提及

综合医院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三层以上医疗用房电梯不得少于二台,其中一台为无障碍电梯,病房楼应单设污物电梯。


新标准对医院的电梯类型、数量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避免了因为投资预算不足而造成功能上的缺失。同时,新标准首次提出了基于人文角度的建设要求,如候诊区等公共空间应充分考虑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患者的需求,设置无性别卫生间、哺乳室和婴儿整理台;门急诊、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应设置医患交流室、医护人员休息区等。


事实上,在当今的医院设计中都已注意到了这些问题。但是在新标准中增加这些条目,用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使中国医院建设向医学人文的方向迈进一大步。


旧标准

新标准

综合医院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或投资估算,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

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业务用房的工程造价,可参照建设地区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新建普通办公楼单方造价的1.5-2倍确定。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其建筑工程造价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最后在相关指标篇里,首次就业务用房的工程造价提出明确规定,为评估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了依据。


就目前医院的建设规模和各项指标的审批来说,旧标准严重影响了医院建设规划和实施,而新标准的提出为当今的医院建设提供了新依据,缓解了部分实际需求与医院建设指标严重脱节的矛盾。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国家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支付系统的调整变化,都会对现有标准提出更新的要求。作为医院设计的从业者,我们也会依据新标准,充分解读对我们设计的要求,为中国建设更好的医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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